吕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操作规程
吕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与毕业典礼一次进行。根据2013年10月17日教学例会精神,学位服由各教学系自备。授予仪式前五日,由教学系负责按专业各选学生代表1名参加授予仪式,名单报学位办。学生按照《吕梁学院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》,携带本人学士学位证封皮到会,参加仪式,封皮提前交大会主席台工作人员,用于仪式颁发使用。
(主持人宣布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开始)
一、学位授予人站于主席台。
二、学生列队上台按顺序逐一领授。学生在距离学位授予人右侧一步位置时止步,站立面向学位授予人致鞠躬礼。
三、学生略微低头,学位授予人把流苏从学位获得者帽檐的右前侧移至左前侧中部,并呈自然下垂状。
四、学位授予人授学位证书。
五、学生抬头,伸双手从学位授予人手中接过学位证书。
六、学生接过证书后,左手持证书下方,举托证书平正贴于左胸前,正面朝外;右手前伸与学位授予人握手,自然转身面向台下观众。
七、合影。
八、学生走下主席台。归还证书样本后回到指定位置观礼。
学科学位办
2014年4月22日